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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时,如何认定学区?九江官方回复→

时间:11-21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34

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同时,如何认定学区?九江官方回复→

近日,有市民咨询:“我们房子买在八里湖新区浔阳府小区,户口在该房子上,房产证也办好了,暂时没空装修,目前租住在前进新村小区。2024年9月孩子要读小学了,可以按浔阳府的户口给孩子定学区吗?”经八里湖新区文旅教体局核实,回复如下:根据《八里湖新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》关于公办学校学生入学确认问题。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(父母)在同一户籍,并与监护人的居住不动产(房产)证、实际居住地均保持一致,可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(房产)证地址确定学区公办学校。凡户籍地、居住不动产(房产)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不一致的,由区文化旅游和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。来源:掌中九江编辑:何文贞 复审:袁勤勤 审签:杨高文出品:九江日报社(九江新闻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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